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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我公司现将《河北兰宝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河北兰宝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体信息公示。
联系人:亢经理
电话:0312-8293500
兰宝农牧 环评公参说明.pdf
兰宝农牧屠宰扩建 环评 - 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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